案例介紹
銀行帳號遭列為警示帳戶
110年2月詐欺案件獲得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借款予大陸友人,後大陸有人還款並匯款至被告帳戶,但被告帳戶竟遭警局通報為警示帳戶並遭提告詐欺罪,後當事人委任本所律師至地檢署出庭辯護,順利獲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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