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紹
性侵案件獲不起訴處分
111年7月性侵案件獲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與一群友人聚餐喝酒,酒酣耳熱之際與其中一名女性友人前往汽車旅館休息並發生性行為,一周後女性友人突然提告性侵,當事人委任本所律師出庭辯護,順利說服檢察官雙方是合意性交獲得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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