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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您好: 我母親於民國85年8月繼承我父親兩間房子,並且倚靠此房租收入過生活。 母親因年事已高,所以在民國95年9月和96年3月,分別把名下這兩間房子,用假買賣真贈予的方式,過戶給兩個兒子,每人每間各持分1/2,並且口頭約定同意該房租收入仍歸母親分配使用。 我兄長並於96年5月將一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妻子,96年10月又將另一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兒子。 以上期間內相安無事,可是我兄長卻於106年10月趁母親在化療期間,將房客年繳一次的租金18萬元,扣住不照往例匯給母親,屢討無效。 母親於106年4月住進榮家安養中心迄今,我兄長只來探望幾次,皆是短暫停留即離開,而且從106年7月就沒有再去看母親,母親打電話給他也不接聽,今年的春節也沒來電拜年,並且他的家人小孩亦是從來不曾來探望過。 我兄長在今年的7/10亦透過其太太表明,今年10月該筆18萬房租仍不會匯給母親。 母親說:「她當初以為兄長也會妥善照顧其老年的生活,所以就把房子過戶贈與兩個兒子,但是她現在住榮家安養,兄長家卻不聞不問不接電話也避不見面,讓她完全沒有感受到他們家人的親情。 母親說:「既然他沒有盡扶養義務,那是否可用防不孝條款,將她用假買賣真贈予方式,過戶給大兒子的房子,主張撤消贈予請求返還。 我母親年事已高81歲,她都是靠租金收入來支付生活所需,如今茫然不知所措。 以上懇請 大律師賜教。
黃小姐-於2018-07-14 10:38:58
黃小姐  您好
依你所述建議可為下列兩項主張
1.
向法院起訴主張母親與大哥間
有約定大哥需每年交付租金予母親
請求大哥依約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2.
向法院起訴主張當初母親與大哥間
有約定房屋贈與附帶撫養母親的條件
今大哥違約不履行撫養條件
而要求撤銷贈與返還房屋
但因大哥已將房屋再另行贈與太太與兒子
所以無法返還房屋僅能請求損害賠償房屋之價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14 10:38:58
我太太及岳母在申請到銀行借貸前,並無收入及薪資證明。 她們說想要與我父親合作開店做生意,欲承租店面位置在台北市xx路xx號1樓,作為複合式咖啡餐飲,我太太的職務為店長,我父親職務為內場廚師。 而後使用我的在職、薪資證明去申請銀行借貸,於106年12月5日岳母叫我到銀行簽字當房屋借款人,岳母以房屋為擔保品借貸了xxx萬元。 我為借款人有開設銀行的存簿及提款卡,但直接被我太太拿走使用、繳款。(已寄存證信函侵佔) 當我問太太何時才要變更借款人名字,她回答說一年後便能變更,可以先開本票給我讓我安心,但並未開本票給我。 我向承辦的銀行專員查詢過,借貸金額xxx萬需還清之後,此契約才取消。 當銀行未按月收到繳款,必然會先找借款人,而借款人也無力繳款或不想負擔時,除了借款人在信用上會有瑕疵,未繳款經半年後會由銀行拍賣房屋,賣屋之後剩餘歸房屋所有人。 借款人是我,借款的戶頭卻不為我所掌握,當她們直接惡意不繳或日後無力繳款時, 必然是我要負責繳款。 自107年1月份起店面開始營業。 107年6月23日起無故歇業,經我向父親詢問後也無法得知她們的意圖,或何時才要返家、開始營業。 目前太太及岳母皆刻意完全失聯,太太攜子擅帶離家後我已報失蹤,經申請緊急協尋後由新竹市警方通知我,我太太及小孩在新竹市被尋獲,而後撤銷失蹤再度離去。岳母則是在台北市,均為警方通知我,她們手機的基地台定位位置而得知。 直到107年7月3日我下班回家後,發現借款契書正本於家中不見遭竊,詢問同住但已多日未回家的小姨子,我太太的妹妹也是不予回應。 故我先向銀行申請影本後,再到銀行臨櫃,向授信中心查詢契約書正本之任何變更是否會通知我,得到的答覆是一定會,但正本之項目變更卻不一定得經過我同意,銀行方面建議我向專業律師諮詢。 以上所述,可否報案詐欺?
徐先生-於2018-07-13 20:37:03
徐先生  您好
若你太太及岳母未依約清償貸款
導致你必須自行清償貸款
或甚至影響你的信用紀錄
則此屬於債務不履行的民事糾紛
尚不構成刑法詐欺罪
但若你的存摺或是借款契約遭竊或遭塗改
則有可能涉及竊盜或偽造文書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13 20:37:03
律師好,我與我妻子分居長達兩年,分居的原因是我無法與她在國外生活,我也有去與她生活五個月,只是我在那裡真的不習慣,但分居兩年間我有請她回來與我同住,只是她不肯又與我斷聯絡,但最近聽到親友說她告我惡意遺棄,成立嗎?重點我也無心在這婚姻上了,只是對方不出面,這要怎麼辦了?所以想問一下!
官先生-於2018-07-13 14:13:08
官先生  您好
若雙方婚後有約定共同居所在臺灣
但太太後來去國外生活
則縱使你未前往國外跟她共同生活
也不構成惡意遺棄
若我們認為已經無法維繫婚姻
但太太也不願出面辦理離婚手續
則只能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由法院判決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13 14:13:08
律師你好,房子旁邊有一塊田地,二十年沒有使用了。家裡最近整修房子,我們未先告知就開挖土機下去然後整修我們的房子。事後被地主發現,地主提出要求說我們房子前的一條路要供他使用,問題是這條路權是我們自家與其他六家鄰居共同擁有的,我們也有去問鄰居的意願他們都不願意。所以地主就報警說我們沒經過他們的同意就使用田地。請問我們該怎麼解決?
張先生-於2018-07-12 22:48:35
張先生  您好
地主要求讓路通行
在法律性質上屬於民事袋地通行權等相關法律問題
與我們是否開挖土機經過地主的田地無關
縱使地主認定你們未經同意使用地主的田地
也僅屬民事上不當得利的問題
尚不構成刑法侵占或竊盜、侵入住居等罪
但之後我們還是需要到警局跟地檢署開庭做筆錄
建議刑事部分妥善處理應可獲得不起訴處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12 22:48:35
我想請問 家庭出問題 爸媽之間感情之間出問題 出現第三者 抓到了 但沒證據有性行為 現在我爸要告我媽媽 法律會成立嗎
陳小姐-於2018-07-12 09:53:05
陳小姐  您好
若沒辦法證明有發生性行為
則不構成刑法妨害家庭
但若能證明雙方確實為男女朋友
則爸爸還是可以向媽媽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12 09:53:05
監護權諮詢事宜,若當面諮詢需收費嗎?
潘小姐-於2018-07-09 21:14:34
潘小姐  您好
事務所目前提供免費電話法律諮詢
當面諮詢會酌收諮詢費
詳細收費方式及預約諮詢麻煩來電事務所洽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09 21:14:34
您好,我買的教材是屬於自學行的 ! 所以不是以課堂方式付費 他是寄一套教材 經額為10幾萬,然後分期三年,礙於7天鑑賞期已過,打過去客服他也說不能退貨,還有別的管道可以退貨嗎?
洪先生-於2018-07-09 18:54:55
洪先生  您好
其他退貨方式要看你跟廠商簽的合約內容是否有違反消保法的地方
是否可以主張契約無效而要求對方返還10萬元
另外
你可向當地消保官請求向業者協調退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09 18:54:55
我老婆未告知就擅自帶小孩回娘家,我去娘家接小孩跟老婆,直接被拒絕不知道該怎麼辦???
邱先生-於2018-07-08 18:28:34
邱先生  您好
在法律上你可於婚姻狀態維持下主張下列權利
1.
請求配偶履行同居義務
2.
請求探視未成年子女
但法律並無法強迫你太太一定要跟你回家
若發生肢體糾紛
則有可能構成刑法妨害自由或是強制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08 18:28:34
妳好 我最近買了一套教材 後面發覺太貴 ! 想做退費 可是已經過了7天鑑賞期 ! 此產品不到一個月 且第一期款項還沒付! 這樣還有辦法退貨嗎?
洪先生-於2018-07-08 16:41:52
洪先生  您好
教材課程等相關買賣契約
可依據上課的堂數依比例退費
若賣方不肯退費
請向當地消保官提出消費糾紛申訴
以協助你爭取權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08 16:41:52
我是男方 大陸人 因為感情問題所以離婚 我想請問下 我有孩子的撫養權 小孩子三歲了 離婚後 我還能在台灣居留生活嗎?
鄭先生-於2018-07-08 11:37:21
鄭先生  您好
如果你尚未取得台灣的身分證
則離婚後你必須另行以依親為名義辦理居留手續
否則無法留在台灣生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08 11:37:21
親愛的客戶您好,和律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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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您好: 我母親於民國85年8月繼承我父親兩間房子,並且倚靠此房租收入過生活。 母親因年事已高,所以在民國95年9月和96年3月,分別把名下這兩間房子,用假買賣真贈予的方式,過戶給兩個兒子,每人每間各持分1/2,並且口頭約定同意該房租收入仍歸母親分配使用。 我兄長並於96年5月將一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妻子,96年10月又將另一間用贈與的方式,過戶給兒子。 以上期間內相安無事,可是我兄長卻於106年10月趁母親在化療期間,將房客年繳一次的租金18萬元,扣住不照往例匯給母親,屢討無效。 母親於106年4月住進榮家安養中心迄今,我兄長只來探望幾次,皆是短暫停留即離開,而且從106年7月就沒有再去看母親,母親打電話給他也不接聽,今年的春節也沒來電拜年,並且他的家人小孩亦是從來不曾來探望過。 我兄長在今年的7/10亦透過其太太表明,今年10月該筆18萬房租仍不會匯給母親。 母親說:「她當初以為兄長也會妥善照顧其老年的生活,所以就把房子過戶贈與兩個兒子,但是她現在住榮家安養,兄長家卻不聞不問不接電話也避不見面,讓她完全沒有感受到他們家人的親情。 母親說:「既然他沒有盡扶養義務,那是否可用防不孝條款,將她用假買賣真贈予方式,過戶給大兒子的房子,主張撤消贈予請求返還。 我母親年事已高81歲,她都是靠租金收入來支付生活所需,如今茫然不知所措。 以上懇請 大律師賜教。
黃小姐-於2018-07-14 10:38:58
黃小姐  您好
依你所述建議可為下列兩項主張
1.
向法院起訴主張母親與大哥間
有約定大哥需每年交付租金予母親
請求大哥依約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2.
向法院起訴主張當初母親與大哥間
有約定房屋贈與附帶撫養母親的條件
今大哥違約不履行撫養條件
而要求撤銷贈與返還房屋
但因大哥已將房屋再另行贈與太太與兒子
所以無法返還房屋僅能請求損害賠償房屋之價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14 10:38:58
我太太及岳母在申請到銀行借貸前,並無收入及薪資證明。 她們說想要與我父親合作開店做生意,欲承租店面位置在台北市xx路xx號1樓,作為複合式咖啡餐飲,我太太的職務為店長,我父親職務為內場廚師。 而後使用我的在職、薪資證明去申請銀行借貸,於106年12月5日岳母叫我到銀行簽字當房屋借款人,岳母以房屋為擔保品借貸了xxx萬元。 我為借款人有開設銀行的存簿及提款卡,但直接被我太太拿走使用、繳款。(已寄存證信函侵佔) 當我問太太何時才要變更借款人名字,她回答說一年後便能變更,可以先開本票給我讓我安心,但並未開本票給我。 我向承辦的銀行專員查詢過,借貸金額xxx萬需還清之後,此契約才取消。 當銀行未按月收到繳款,必然會先找借款人,而借款人也無力繳款或不想負擔時,除了借款人在信用上會有瑕疵,未繳款經半年後會由銀行拍賣房屋,賣屋之後剩餘歸房屋所有人。 借款人是我,借款的戶頭卻不為我所掌握,當她們直接惡意不繳或日後無力繳款時, 必然是我要負責繳款。 自107年1月份起店面開始營業。 107年6月23日起無故歇業,經我向父親詢問後也無法得知她們的意圖,或何時才要返家、開始營業。 目前太太及岳母皆刻意完全失聯,太太攜子擅帶離家後我已報失蹤,經申請緊急協尋後由新竹市警方通知我,我太太及小孩在新竹市被尋獲,而後撤銷失蹤再度離去。岳母則是在台北市,均為警方通知我,她們手機的基地台定位位置而得知。 直到107年7月3日我下班回家後,發現借款契書正本於家中不見遭竊,詢問同住但已多日未回家的小姨子,我太太的妹妹也是不予回應。 故我先向銀行申請影本後,再到銀行臨櫃,向授信中心查詢契約書正本之任何變更是否會通知我,得到的答覆是一定會,但正本之項目變更卻不一定得經過我同意,銀行方面建議我向專業律師諮詢。 以上所述,可否報案詐欺?
徐先生-於2018-07-13 20:37:03
徐先生  您好
若你太太及岳母未依約清償貸款
導致你必須自行清償貸款
或甚至影響你的信用紀錄
則此屬於債務不履行的民事糾紛
尚不構成刑法詐欺罪
但若你的存摺或是借款契約遭竊或遭塗改
則有可能涉及竊盜或偽造文書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13 20:37:03
律師好,我與我妻子分居長達兩年,分居的原因是我無法與她在國外生活,我也有去與她生活五個月,只是我在那裡真的不習慣,但分居兩年間我有請她回來與我同住,只是她不肯又與我斷聯絡,但最近聽到親友說她告我惡意遺棄,成立嗎?重點我也無心在這婚姻上了,只是對方不出面,這要怎麼辦了?所以想問一下!
官先生-於2018-07-13 14:13:08
官先生  您好
若雙方婚後有約定共同居所在臺灣
但太太後來去國外生活
則縱使你未前往國外跟她共同生活
也不構成惡意遺棄
若我們認為已經無法維繫婚姻
但太太也不願出面辦理離婚手續
則只能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由法院判決離婚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13 14:13:08
律師你好,房子旁邊有一塊田地,二十年沒有使用了。家裡最近整修房子,我們未先告知就開挖土機下去然後整修我們的房子。事後被地主發現,地主提出要求說我們房子前的一條路要供他使用,問題是這條路權是我們自家與其他六家鄰居共同擁有的,我們也有去問鄰居的意願他們都不願意。所以地主就報警說我們沒經過他們的同意就使用田地。請問我們該怎麼解決?
張先生-於2018-07-12 22:48:35
張先生  您好
地主要求讓路通行
在法律性質上屬於民事袋地通行權等相關法律問題
與我們是否開挖土機經過地主的田地無關
縱使地主認定你們未經同意使用地主的田地
也僅屬民事上不當得利的問題
尚不構成刑法侵占或竊盜、侵入住居等罪
但之後我們還是需要到警局跟地檢署開庭做筆錄
建議刑事部分妥善處理應可獲得不起訴處分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12 22:48:35
我想請問 家庭出問題 爸媽之間感情之間出問題 出現第三者 抓到了 但沒證據有性行為 現在我爸要告我媽媽 法律會成立嗎
陳小姐-於2018-07-12 09:53:05
陳小姐  您好
若沒辦法證明有發生性行為
則不構成刑法妨害家庭
但若能證明雙方確實為男女朋友
則爸爸還是可以向媽媽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12 09:53:05
監護權諮詢事宜,若當面諮詢需收費嗎?
潘小姐-於2018-07-09 21:14:34
潘小姐  您好
事務所目前提供免費電話法律諮詢
當面諮詢會酌收諮詢費
詳細收費方式及預約諮詢麻煩來電事務所洽詢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09 21:14:34
您好,我買的教材是屬於自學行的 ! 所以不是以課堂方式付費 他是寄一套教材 經額為10幾萬,然後分期三年,礙於7天鑑賞期已過,打過去客服他也說不能退貨,還有別的管道可以退貨嗎?
洪先生-於2018-07-09 18:54:55
洪先生  您好
其他退貨方式要看你跟廠商簽的合約內容是否有違反消保法的地方
是否可以主張契約無效而要求對方返還10萬元
另外
你可向當地消保官請求向業者協調退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09 18:54:55
我老婆未告知就擅自帶小孩回娘家,我去娘家接小孩跟老婆,直接被拒絕不知道該怎麼辦???
邱先生-於2018-07-08 18:28:34
邱先生  您好
在法律上你可於婚姻狀態維持下主張下列權利
1.
請求配偶履行同居義務
2.
請求探視未成年子女
但法律並無法強迫你太太一定要跟你回家
若發生肢體糾紛
則有可能構成刑法妨害自由或是強制罪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08 18:28:34
妳好 我最近買了一套教材 後面發覺太貴 ! 想做退費 可是已經過了7天鑑賞期 ! 此產品不到一個月 且第一期款項還沒付! 這樣還有辦法退貨嗎?
洪先生-於2018-07-08 16:41:52
洪先生  您好
教材課程等相關買賣契約
可依據上課的堂數依比例退費
若賣方不肯退費
請向當地消保官提出消費糾紛申訴
以協助你爭取權益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08 16:41:52
我是男方 大陸人 因為感情問題所以離婚 我想請問下 我有孩子的撫養權 小孩子三歲了 離婚後 我還能在台灣居留生活嗎?
鄭先生-於2018-07-08 11:37:21
鄭先生  您好
如果你尚未取得台灣的身分證
則離婚後你必須另行以依親為名義辦理居留手續
否則無法留在台灣生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8-07-08 11: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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