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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之前有4年舊制,之後是新制,現在公司要結清舊制,但是只以當時最低薪資的錢來結算,還威脅說,如果要以現在最高薪資來算,,那你們的薪水津貼可能會減少,沒有事也常放無薪假,因為公司沒什麼賺錢,還要給這麼多的退休金。因此叫我們簽名以收到全部退休金的紙,而我們也簽了,請問事後還有可能拿的回來嗎?
吳先生-於2017-12-07 06:19:04
吳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是在公司脅迫下簽立已收到全部退休金的書面文件
實際上並未收到如此數額之退休金
若你有人證或是物證可以證明公司並沒有給付你如書面文件上之金額
則事後還是可以經由法律訴訟請求公司補足差額給你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7 06:19:04
105年 12 份 因為在外與人發生爭執 造成傷害案件 過幾個月後 收到他們的刑事少年庭判決 勞動服務或 保護管訴 我因而沒有持續做異議提告動作 想說算了 我到106 12 份我卻收到 檢察署刑事傳票 偵查庭/訊問室 我是被 檢察署提告嗎 我可以跟檢察官說 我不做提告的動作 嗎 或是直接跟對方和解 這樣還要上法院嗎
許先生-於2017-12-06 20:28:03
許先生  您好
由於偵查不公開的關係
尚無法從你的敘述判斷這次地檢署的傳票是否與之前的案件有關聯
另外
你也可從地檢署的通知先確認你的身分
例如是被告或是告訴人
以及通知單上記載的案由來推論到底是為何而開庭
至於是否與對方達成和解而不用去地檢署
也要視本案對方所提出的告訴是否為告訴乃論可以撤告的案件而定
現在尚無法判斷是否和解後就不用去地檢署說明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6 20:28:03
收到起訴書與法院傳票,被告普通傷害罪,還能委任律師與對方談和解嗎
宋先生-於2017-12-06 01:39:26
宋先生  您好
由於普通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告訴人可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
所以你可以在法院一審審理結束前委託律師跟對方和解
並請對方撤回告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6 01:39:26
請問,收到判決書,要上訴,若去事務所諮詢需要費用嗎?
謝-於2017-12-04 20:24:01
謝  先生/小姐  您好
若你不方便前來事務所諮詢
可先來電諮詢
或來電後將判決書傳真至事務所
於律師詳閱完判決書後再跟你聯絡確認是否需要面談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4 20:24:01
您好~ 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是單純小貨車酒駕被酒測 (酒測值0.4-0.55) Q1: 發生日在於8月10號至今不知道是否還能分期繳款金額? 也沒參加開庭(但是當事人是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才沒參與開庭) Q2:如已超過期限不能分期的話 是否可直接繳交全額罰款 得以釋放?
李先生-於2017-12-04 02:21:45
李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遭警察臨檢酒駕當日應已接受過檢察官偵訊
事後可能會收到地檢署的簡易判決處刑書
等到法院判決後才會再收到地檢署的執行通知
到時候可跟執行通知上的檢察官商量是否可分期繳款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4 02:21:45
律師您好! 我因為將我先生的帳戶簿子和提款卡用丟(密碼放在一起),雖然有掛失但已是被人盜用幾天後,現在已被列為警示帳戶,看了很多網路分享經驗,都說要證明自己非詐騙集團的同夥,但是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呢?提出自己的通話明細之類的嗎?
宋小姐-於2017-12-02 23:25:13
宋小姐  您好
若妳掛失止付時間是在帳戶、卡片遭詐騙集團盜用前
則可憑掛失止付紀錄向檢察官證明自己非詐騙集團成員
若妳掛失止付時間在帳戶、卡片遭詐電集團盜用後
則可向檢察官提出要求測謊
證明妳先生並非詐騙集團成員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2 23:25:13
您好,想問: 我媽在她二姐家上吊身亡 繳房貸的人是我媽二姐的女兒 如果跟我求償房屋變凶宅差價 民事上我需賠償嗎?
張小姐-於2017-12-02 22:08:28
張小姐  您好
你媽在二姊家上吊身亡
確實會造成二姊家房價下跌
有求償權利的人為該房屋的屋主
而求償對象則應為你媽
你媽上吊過世後若妳及其他繼承人繼承媽媽的遺產
則法律上妳及其他繼承人也會繼承媽媽侵權行為所產生的債務
而現行民法採限定繼承
所以妳跟其他繼承人要於媽媽的遺產範圍內賠償給該屋的屋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2 22:08:28
最近上補習班 想退補習的部分 條約說到 : 學生自繳費用後,於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預繳費用在全期費用總額百分之十以下者,得不予退還,超過百分之十者,其超過部分,應全數退還 想請教這條約的意思是什麼 ? 補習班的費用總額是六萬六千 我已經 上了 七個小時 的課程 請問可以退費多少?
鄭小姐-於2017-12-01 22:12:23
鄭小姐  您好
1.
未上課前要退費者
補習班要扣下全部補習費的10%
若你初期繳納金額未達整體補習費的10%
則沒收你所繳納全部金額
若你已繳納超過整體補習費的10%
則超過10%部分補習班應退費給你
2.
你已上課7小時
則退費的計算方式應以你總上課時數為分母
已上課7小時時數為分子
去乘以總金額六萬六千元來計算應繳納費用之部分
你已繳納的補習費扣除上述應繳費費用之部分
扣除後的金額就是可以退費的金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1 22:12:23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預售屋換約的買賣流程。本人今年透過仲介購入一筆預售物件,但對於預售屋「客變加減帳金額」的流向有些疑慮。在換約前,我透過仲介與賣方達成協議,也了解客變內容且建商會有加減帳,雙方同意以「原始合約價 + 賣方的獲利差額」成交並完成權利轉讓,因此我必須放入履保帳戶的金額為「所有賣方已付款 + 賣方的獲利差額」。換約當天,建商告知賣方有設定交屋款,且客變的加減帳在交屋後會與交屋款合併計算並退還,但原本的「所有賣方已付款」已包含交屋款,也就是換約當天,賣方尚有交屋款(24萬元)未付款。而買賣契約書寫明「若建商合約書中未付款金額與契約書所載金額有出入者,於換約時找補」。結果仲介卻把交屋款扣掉減帳金額(20萬元),最後只找補4萬給買方,而不是24萬,因此剩餘20萬流入賣方。換句話說,買方損失20萬,賣方除了獲利差額再多賺20萬。另外,換約時也簽訂切結書,內容為「新屋主接受客變,且加減帳在換約後由新屋主全額負擔」,結果最後加減帳卻由原屋主負擔,契約書中也未特別載明加減帳給予賣方。請問該如何處理? 換約後對建商所有的權利與義務是否應由新屋主承擔? 原屋主是否可以干涉並接收交屋後的加減帳金額?
林先生-於2017-12-01 21:58:35
林先生  您好
1.
買賣雙方協議的價金因為計算方式不同
而產生的差額
應依據買賣契約並詳列計算式後向賣方、仲介人員請求
若協議不成則向區公所聲請調解或透過法院訴訟
2.
換約後新屋主即為契約相對人
原契約的權利義務應移轉予新屋主
3.
換約後原屋主已非預售屋買賣契約之當事人
除非契約另有約定
否則原屋主對該預售屋之相關事項應不得干涉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1 21:58:35
律師您好,我於去年5/1有借款給朋友10萬元,並簽立借據,對方於借據中註明從今年九月份開始還款, 每個月5號還款1萬元整,至今並未還款任何一次,並從今年八月就聯繫不到對方,有下列問題請教,謝謝! 1.借據中雙方合意如因此借款契約書發生任何爭議,合意於桃園地方法院為一審管轄法院,這部分是否有效? 2.借據中註明如發生訴訟所支出包含律師費,規費等等由債務人負擔,我是否有這部分請求權? 3.借據中註明,如延遲還款,以月利息5%計算,並可一次性要求返還借款,因至今拖快三個月,我是否能在支付命令中加上20%年息? 4.借據中註明是拿現金給對方,對方放話給我周遭朋友說是被我恐嚇狀況下才簽立此借據,我該如何自保? 5.我是該去桃園地院申請支付命令,還是要委託律師發律師函會比較有效? 6.我願意負擔5萬元損失的情況下,我該尋求怎樣的法律流程及途徑呢?
張先生-於2017-11-30 13:22:32
張先生  您好
1.
管轄法院的約定有效
2.
你有律師費跟規費的請求權
3.
5%部分的性質應為違約金
你可在支付命令上計算本金跟違約金總和後一併向法院聲請
4.
對方說你恐嚇他則他必須舉證
若他無法舉證證明有恐嚇一事
則縱使他告你恐嚇也不會成立
5.
建議你直接聲請支付命令
以節省時間
6.
你可先等支付命令後續是否遭對方異議
在來決定是否以五萬元來進行法律訴訟或強制執行程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30 13: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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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之前有4年舊制,之後是新制,現在公司要結清舊制,但是只以當時最低薪資的錢來結算,還威脅說,如果要以現在最高薪資來算,,那你們的薪水津貼可能會減少,沒有事也常放無薪假,因為公司沒什麼賺錢,還要給這麼多的退休金。因此叫我們簽名以收到全部退休金的紙,而我們也簽了,請問事後還有可能拿的回來嗎?
吳先生-於2017-12-07 06:19:04
吳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是在公司脅迫下簽立已收到全部退休金的書面文件
實際上並未收到如此數額之退休金
若你有人證或是物證可以證明公司並沒有給付你如書面文件上之金額
則事後還是可以經由法律訴訟請求公司補足差額給你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7 06:19:04
105年 12 份 因為在外與人發生爭執 造成傷害案件 過幾個月後 收到他們的刑事少年庭判決 勞動服務或 保護管訴 我因而沒有持續做異議提告動作 想說算了 我到106 12 份我卻收到 檢察署刑事傳票 偵查庭/訊問室 我是被 檢察署提告嗎 我可以跟檢察官說 我不做提告的動作 嗎 或是直接跟對方和解 這樣還要上法院嗎
許先生-於2017-12-06 20:28:03
許先生  您好
由於偵查不公開的關係
尚無法從你的敘述判斷這次地檢署的傳票是否與之前的案件有關聯
另外
你也可從地檢署的通知先確認你的身分
例如是被告或是告訴人
以及通知單上記載的案由來推論到底是為何而開庭
至於是否與對方達成和解而不用去地檢署
也要視本案對方所提出的告訴是否為告訴乃論可以撤告的案件而定
現在尚無法判斷是否和解後就不用去地檢署說明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6 20:28:03
收到起訴書與法院傳票,被告普通傷害罪,還能委任律師與對方談和解嗎
宋先生-於2017-12-06 01:39:26
宋先生  您好
由於普通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告訴人可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
所以你可以在法院一審審理結束前委託律師跟對方和解
並請對方撤回告訴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6 01:39:26
請問,收到判決書,要上訴,若去事務所諮詢需要費用嗎?
謝-於2017-12-04 20:24:01
謝  先生/小姐  您好
若你不方便前來事務所諮詢
可先來電諮詢
或來電後將判決書傳真至事務所
於律師詳閱完判決書後再跟你聯絡確認是否需要面談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4 20:24:01
您好~ 想請教您一個問題 是單純小貨車酒駕被酒測 (酒測值0.4-0.55) Q1: 發生日在於8月10號至今不知道是否還能分期繳款金額? 也沒參加開庭(但是當事人是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才沒參與開庭) Q2:如已超過期限不能分期的話 是否可直接繳交全額罰款 得以釋放?
李先生-於2017-12-04 02:21:45
李先生  您好
依你所述
你遭警察臨檢酒駕當日應已接受過檢察官偵訊
事後可能會收到地檢署的簡易判決處刑書
等到法院判決後才會再收到地檢署的執行通知
到時候可跟執行通知上的檢察官商量是否可分期繳款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4 02:21:45
律師您好! 我因為將我先生的帳戶簿子和提款卡用丟(密碼放在一起),雖然有掛失但已是被人盜用幾天後,現在已被列為警示帳戶,看了很多網路分享經驗,都說要證明自己非詐騙集團的同夥,但是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呢?提出自己的通話明細之類的嗎?
宋小姐-於2017-12-02 23:25:13
宋小姐  您好
若妳掛失止付時間是在帳戶、卡片遭詐騙集團盜用前
則可憑掛失止付紀錄向檢察官證明自己非詐騙集團成員
若妳掛失止付時間在帳戶、卡片遭詐電集團盜用後
則可向檢察官提出要求測謊
證明妳先生並非詐騙集團成員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2 23:25:13
您好,想問: 我媽在她二姐家上吊身亡 繳房貸的人是我媽二姐的女兒 如果跟我求償房屋變凶宅差價 民事上我需賠償嗎?
張小姐-於2017-12-02 22:08:28
張小姐  您好
你媽在二姊家上吊身亡
確實會造成二姊家房價下跌
有求償權利的人為該房屋的屋主
而求償對象則應為你媽
你媽上吊過世後若妳及其他繼承人繼承媽媽的遺產
則法律上妳及其他繼承人也會繼承媽媽侵權行為所產生的債務
而現行民法採限定繼承
所以妳跟其他繼承人要於媽媽的遺產範圍內賠償給該屋的屋主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2 22:08:28
最近上補習班 想退補習的部分 條約說到 : 學生自繳費用後,於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預繳費用在全期費用總額百分之十以下者,得不予退還,超過百分之十者,其超過部分,應全數退還 想請教這條約的意思是什麼 ? 補習班的費用總額是六萬六千 我已經 上了 七個小時 的課程 請問可以退費多少?
鄭小姐-於2017-12-01 22:12:23
鄭小姐  您好
1.
未上課前要退費者
補習班要扣下全部補習費的10%
若你初期繳納金額未達整體補習費的10%
則沒收你所繳納全部金額
若你已繳納超過整體補習費的10%
則超過10%部分補習班應退費給你
2.
你已上課7小時
則退費的計算方式應以你總上課時數為分母
已上課7小時時數為分子
去乘以總金額六萬六千元來計算應繳納費用之部分
你已繳納的補習費扣除上述應繳費費用之部分
扣除後的金額就是可以退費的金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1 22:12:23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預售屋換約的買賣流程。本人今年透過仲介購入一筆預售物件,但對於預售屋「客變加減帳金額」的流向有些疑慮。在換約前,我透過仲介與賣方達成協議,也了解客變內容且建商會有加減帳,雙方同意以「原始合約價 + 賣方的獲利差額」成交並完成權利轉讓,因此我必須放入履保帳戶的金額為「所有賣方已付款 + 賣方的獲利差額」。換約當天,建商告知賣方有設定交屋款,且客變的加減帳在交屋後會與交屋款合併計算並退還,但原本的「所有賣方已付款」已包含交屋款,也就是換約當天,賣方尚有交屋款(24萬元)未付款。而買賣契約書寫明「若建商合約書中未付款金額與契約書所載金額有出入者,於換約時找補」。結果仲介卻把交屋款扣掉減帳金額(20萬元),最後只找補4萬給買方,而不是24萬,因此剩餘20萬流入賣方。換句話說,買方損失20萬,賣方除了獲利差額再多賺20萬。另外,換約時也簽訂切結書,內容為「新屋主接受客變,且加減帳在換約後由新屋主全額負擔」,結果最後加減帳卻由原屋主負擔,契約書中也未特別載明加減帳給予賣方。請問該如何處理? 換約後對建商所有的權利與義務是否應由新屋主承擔? 原屋主是否可以干涉並接收交屋後的加減帳金額?
林先生-於2017-12-01 21:58:35
林先生  您好
1.
買賣雙方協議的價金因為計算方式不同
而產生的差額
應依據買賣契約並詳列計算式後向賣方、仲介人員請求
若協議不成則向區公所聲請調解或透過法院訴訟
2.
換約後新屋主即為契約相對人
原契約的權利義務應移轉予新屋主
3.
換約後原屋主已非預售屋買賣契約之當事人
除非契約另有約定
否則原屋主對該預售屋之相關事項應不得干涉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2-01 21:58:35
律師您好,我於去年5/1有借款給朋友10萬元,並簽立借據,對方於借據中註明從今年九月份開始還款, 每個月5號還款1萬元整,至今並未還款任何一次,並從今年八月就聯繫不到對方,有下列問題請教,謝謝! 1.借據中雙方合意如因此借款契約書發生任何爭議,合意於桃園地方法院為一審管轄法院,這部分是否有效? 2.借據中註明如發生訴訟所支出包含律師費,規費等等由債務人負擔,我是否有這部分請求權? 3.借據中註明,如延遲還款,以月利息5%計算,並可一次性要求返還借款,因至今拖快三個月,我是否能在支付命令中加上20%年息? 4.借據中註明是拿現金給對方,對方放話給我周遭朋友說是被我恐嚇狀況下才簽立此借據,我該如何自保? 5.我是該去桃園地院申請支付命令,還是要委託律師發律師函會比較有效? 6.我願意負擔5萬元損失的情況下,我該尋求怎樣的法律流程及途徑呢?
張先生-於2017-11-30 13:22:32
張先生  您好
1.
管轄法院的約定有效
2.
你有律師費跟規費的請求權
3.
5%部分的性質應為違約金
你可在支付命令上計算本金跟違約金總和後一併向法院聲請
4.
對方說你恐嚇他則他必須舉證
若他無法舉證證明有恐嚇一事
則縱使他告你恐嚇也不會成立
5.
建議你直接聲請支付命令
以節省時間
6.
你可先等支付命令後續是否遭對方異議
在來決定是否以五萬元來進行法律訴訟或強制執行程序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11-30 13: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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