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想知道朋友星期一開庭是否有被收押。 但只知道在新竹法院。不知道哪一股。這樣要辦法查嗎
鄧小姐-於2017-09-19 20:29:43
鄧小姐 您好
可請朋友的親友持身分證明文件
到法院櫃台查詢朋友案件的案號
若有遭到法院羈押
會有新增羈押案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9-19 20:29:43
您好想請問業務侵佔相關問題: 因在2017/2-2017/8 在上班地點擔任外場及結帳人員 並在期間結帳時改掉原本結帳金額 多出來的錢放入口袋 直到8月中被老闆蒐集證據並報警 侵占金額共約16萬 已經做完筆錄目前等出庭通知 在這之前曾經有換物糾紛並判緩起訴兩年 已經過了緩起訴時間 其他沒有任何前科。 想請問 1.如果老闆堅持不和解會被判多重刑罰 2.在這之前有過詐欺緩起訴兩年但已經過了會影響判決嗎 3.可能會被判多重刑罰
徐小姐-於2017-09-19 00:44:19
徐小姐 您好
1.
依照妳侵占的金額
若能明確認罪並表達悔意
應有機會判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並可易科罰金
2.
雖然妳緩起訴已經兩年期滿
依法不會加重妳本案的刑度
但是妳以前的紀錄
多少還是會影響法官的看法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9-19 00:44:19
毆打人至臉部挫傷,我們提禮盒和解金到對方住所要行道歉和解,他們不受理和解,我們可以不理會了,如今如果他們有人做中間人要行和解,但和解金一二十萬這種不合理的和解金,我們可以不理會嗎,等他們告嗎
林小姐-於2017-09-18 18:49:03
林小姐 您好
依妳所述
應該發生刑事傷害罪的案件
如果我方是加害人
而被害人提出的和解條件我方不能接受
那就只能等對方有無於六個月內提告
提告後讓地檢署來偵查以及事後讓法院來判決賠償金額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9-18 18:49:03
你好 如果我想到台灣觀光 我可否幫住宿老闆工作代替食宿費用呢
馬小姐-於2017-09-17 18:13:20
馬小姐 您好
用勞力換食住利益也算是打工
要來台打工換食宿,只能辦理工作簽證
觀光簽證是行不通的!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9-17 18:13:20
律師你好,本人於106/8/17 23:04時 經警方攔查酒駕屬實 當下未要求我出示保險証及駕駛執照,酒駕紅單填單日期106/8/17日(我駕照已吊銷) 今日106/9/15日收到一張紅單 (駕照吊銷期間駕駛車輛),紅單填單日期為106/8/28日 已經快過一個月了,最近工作量少,快失業了,這樣可以免繳嗎? 煩請解惑謝謝!!
小徐-於2017-09-15 20:19:16
小徐 您好
依你所述
初步分析並未發現警察有疏失
若警察開立罰單過程並無任何行政疏失
則無法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該罰單
所以也無法使你免繳罰款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9-15 20:19:16
律師你好! 承上題男方對於女兒之一切行使義務及權利都歸男方所有,男方要求女方放棄對於女兒一切義務堅護探視權利,如果擬定離婚協議
李先生-於2017-09-15 14:23:24
李先生 您好
離婚協議書內可以約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哪一方單獨行使
也可約定由任一方全額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但是無法以約定剝奪對方探視未成年子女之權利
除非對方自發性的放棄探視子女,也不主動要求探視子女
否則縱使雙方約定女方不得探視子女
到時候也無法以此強制禁止女方探視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9-15 14:23:24
律師你好! 我們雙方協議離婚生下一名女兒,男方要有女兒監護權對於女兒的扶養及教育所需費用都由男方一概承擔,為避免女方爾後反悔造成對女兒的成長有所影響,此份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不致於往後女方反悔糾纏不清造成男方的困擾 謝謝!
李先生-於2017-09-15 12:37:55
李先生 您好
所謂女方糾纏不清是指何意?
若是要求女方離婚後不得探視子女
則除非女方有家暴、精神病、吸毒、酗酒等情形
否則法律是保障女方探視子女的權利
而無法以離婚協議書禁止女方探視子女
若你是擔心女方日後糾纏男方
則可於協議書內約定違約金
於女方違反約定而騷擾男方時得對女方請求違約金賠償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9-15 12:37:55
你好!我是一兩天前有詢問被男友家暴精神賠償部分,你們給我的建議賠償可介於數千到幾萬之間,那這部分我想是針對我個人的補償,但由於此事件,也引起家中父母親的擔心,加上父母身體都不好,媽媽正處於癌症治療的關鍵期,爸爸有氣喘等這些,對於家人的擔憂,這部分也可歸納到精神賠償而增加要求的金額提高嘛?若開口要求賠償,5萬甚至再更高會太多嘛?因為我個人認為我自己的擔心受怕就算了,但媽媽正生病中,根本無法放下心去治療,這樣的情形,律師能給予建議我開口要求多少費用才合理?
潘小姐-於2017-09-14 03:58:57
潘小姐 您好
妳父母並非妳遭受家暴的被害人
在法律上無法因此要求男友賠償父母所受的精神損害
至於妳請求五萬的金額會不會過高
也要看開庭時法官的態度而定
現在無法準確預測請求五萬元的賠償是否過高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9-14 03:58:57
你好我是原告,我被男友勒脖子暴力相向,有驗傷單,也以提及告訴,由於算半同居狀態,他有我個人住處的鑰匙,每天我都提心吊膽怕他來,家人也是一樣,對我們精神上有很大的影響,再加上我本身就有身心科部分的疾病,一直無法放下心,如上述...我可要求精神賠償嘛?另外若可以,那至少可以請求多少比較能勝算呢?
潘小姐-於2017-09-12 16:48:16
潘小姐 您好
妳男友對妳的傷害行為
已符合民法第184條第1項之侵權行為要件
依法妳可以向男友主張損害賠償
賠償金額包含精神慰撫金
另外金額多寡跟妳所受到的傷勢程度有關
如果只是單純的挫傷
通常法院實務判賠的金額在數千元至兩三萬之間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9-12 16:48:16
請問律師: 我在電子遊戲場工作一個多月,要離職,可是公司有規定表(沒叫我簽名),須提前一個月申請,不然就不給期間上班的所有薪資,可是勞基法規定未滿三個月只要向雇主提出,就可以隨時離職,如果真的沒付薪資,我事後向勞檢局申訴,是否會造成自己不利
楊先生-於2017-09-12 09:41:08
楊先生 您好
電子遊戲場的作法已經違反勞基法規定
建議你可向當地政府勞工局申訴
請求招開勞資協調
由委員協助你爭取請領薪資
謝謝
林殷佐 律師
-於2017-09-12 09: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