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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律師陪同時的開庭小訣竅1|收到離婚調解通知,不想面對配偶怎麼辦?|桃園法律事務所|桃園律師事務所|桃園家事訴訟律師|桃園離婚訴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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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律師陪同時的開庭小訣竅1|收到離婚調解通知,不想面對配偶怎麼辦?
收到法院寄來的離婚調解通知,很多人的第一個反應不是「我要怎麼談」,而是:
「我不想看到他(她)。」
「我一看到對方就不知道該說什麼。」
「我怕自己講到一半哭出來。」
「我怕對方又刺激我,害我當場情緒失控。」
「我們只要坐在同一個空間,就一定會吵架。」

其實,離婚調解不一定要讓雙方全程面對面談判。
當夫妻關係緊張、彼此高度對立,或一方因為委屈、恐懼、憤怒而無法好好說話時,可以主動向法院的家事調解委員表示,希望安排分開調解、輪流會談,或由調解委員居中傳話
有時候,不直接面對對方,反而更有機會把真正想說的話說清楚,也更有機會讓調解往前走。

一、什麼是離婚調解?收到離婚調解通知一定要見到對方嗎?
離婚案件進入法院後,法院通常會先安排家事調解,希望雙方能夠在訴訟前或訴訟進行中,先就離婚、未成年子女照顧、探視、扶養費、財產分配等問題討論是否有共識。
但「調解」的重點不是要夫妻重新吵一次架,更不是逼你在對方面前把所有委屈一次講完。
調解真正的功能,是透過中立的調解委員協助雙方整理爭點、傳遞想法、降低衝突,看看是否有可能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
因此,若你認為直接面對配偶會讓自己無法表達、容易崩潰,或雙方一見面就爆發衝突,可以在調解開始前或調解進行中,向調解委員提出希望分開談的需求。

二、哪些情況適合請求「分開調解」?
下列情況,特別適合考慮請調解委員安排雙方分開進行:
1. 一看到對方就情緒失控
有些人平常已經想好要說什麼,但一看到配偶坐在對面,就想起過去的爭吵、外遇、家暴、冷暴力、經濟控制或長期的不被理解,情緒立刻湧上來,完全無法理性溝通。
這種情況下,硬要面對面談,往往只會讓調解變成互相指責。
2. 有很多委屈,但當著對方的面說不出口
有些當事人不是沒有想法,而是長期在婚姻中習慣忍耐、害怕衝突,或擔心對方否認、嘲諷、反擊。
面對調解委員時,可以先單獨說明自己的處境、底線與希望,例如:
  • 是否願意離婚。
  • 希望孩子由誰主要照顧。
  • 探視應如何安排。
  • 扶養費希望怎麼負擔。
  • 財產、房屋、債務怎麼處理。
  • 哪些事情絕對不能接受。
  • 有哪些話希望調解委員幫忙轉達。
3. 雙方只要對話就會吵架
有些夫妻不是沒有和解空間,而是彼此講話的方式已經變成互相刺激。
你說一句,對方就覺得被攻擊;對方回一句,你又覺得被羞辱。最後明明是在討論孩子、扶養費或財產,卻又回到多年以前的舊帳。
這時候,由調解委員以比較中性的方式轉述,反而可能讓對方比較聽得進去。
4. 擔心被對方施壓、威脅或操控
若你擔心對方會在調解現場逼迫你答應條件、用孩子威脅你、以情緒控制你,或讓你因為害怕而作出不符合自己真正意願的決定,更應該把這些情況告知調解委員。
必要時,可以請求個別會談、分開等候,或請法院依案件情況採取適當安排。

三、離婚調解時,可以怎麼向調解委員提出分開談的要求?
其實不用講得很複雜。
你可以在調解開始前,直接向調解委員說:
「我現在沒有辦法和對方坐在同一個空間談事情,只要看到對方,我情緒就會受到影響。可否請委員先分開和我們談,再協助轉達彼此的想法?」
也可以說:
「我們只要直接對話就容易吵起來。我希望先由委員分別了解雙方的條件,再看能不能幫忙傳達與協調。」
若你有家暴、恐嚇、跟蹤、嚴重控制或其他讓你感到不安全的情況,也應直接說明:
「我和對方同處一室會感到害怕,希望可以安排分開等候、分開會談。」
能否完全分開進行、如何安排,仍會由法院及調解委員依案件情況決定;但只要你清楚表達需求,通常調解委員都會理解,並盡量協助安排較適合的溝通方式。

四、分開調解時,調解委員可以怎麼幫忙?
分開調解並不是完全不談,而是把「直接衝突」改成「由中立第三人協助溝通」。
通常可能會是這樣的流程:
  1. 調解委員先與其中一方單獨談話。
  2. 當事人說明自己的委屈、期待與條件。
  3. 調解委員整理重點,以較中性的方式轉達給另一方。
  4. 調解委員再聽取另一方的想法與回應。
  5. 雙方透過調解委員來回溝通,逐步縮小歧見。
例如,你原本想說的是:
「他從來都不管小孩,現在卻說要監護權,根本是在演戲。」
調解委員可能會幫你轉化成:
「目前主要照顧工作長期由一方負責,另一方若希望共同或單獨行使親權,應提出具體照顧安排與未來參與方式。」
同樣的事情,透過比較中性、具體的語言表達,比較不容易讓對方立刻防衛或反擊。

五、離婚調解時,該怎麼把自己的想法講清楚?
分開談時,不必急著把婚姻裡所有的痛苦一次說完。
可以先把重點分成以下幾類:
1. 你是否同意離婚
例如:
  • 我同意離婚,但希望把孩子與財產問題一併談清楚。
  • 我目前不同意離婚,希望先處理孩子照顧與夫妻關係的問題。
  • 我願意談離婚,但不能接受對方提出的條件。
2. 未成年子女由誰照顧
可以具體說明:
  • 平常是誰接送、陪讀、照顧生活。
  • 孩子目前住在哪裡。
  • 孩子和父母雙方的互動狀況。
  • 你希望未來的主要照顧安排。
  • 對方探視孩子時,你希望如何安排。
3. 扶養費、生活費與財產問題
不要只說「他都沒有負責」,可以進一步說明:
  • 每月孩子實際支出多少。
  • 對方目前是否有支付扶養費。
  • 房屋、車輛、存款、保單、債務大致有哪些。
  • 你希望怎麼處理,或哪些部分需要進一步查明。
4. 你的底線與可退讓範圍
調解不是一定要全盤接受,也不是一定要一步都不讓。
可以先想清楚:
  • 哪些是你絕對不能接受的。
  • 哪些條件可以討論。
  • 哪些事情可以分期、分階段處理。
  • 哪些爭點即使談不成,也願意交由法院判決。

六、為什麼有時候「不當面談」,反而更容易談成?
很多離婚案件談不成,不一定是因為雙方完全沒有共識,而是因為雙方已經無法好好說話。
一方想表達委屈,另一方只聽到指責;一方提出要求,另一方立刻覺得被逼迫。最後,真正重要的問題,例如孩子怎麼照顧、扶養費怎麼付、房子怎麼處理,反而完全沒有被討論。
透過調解委員分開溝通,有幾個優點:
  • 避免當場互相刺激、翻舊帳。
  • 讓情緒比較激動的一方有時間整理想法。
  • 讓不擅長表達的一方有機會把重點說清楚。
  • 由第三人協助把情緒性的語言轉為具體條件。
  • 讓雙方可以在不直接衝突的情況下,慢慢理解彼此真正的需求。
有時候,調解委員幫忙來回傳達兩三次後,雙方原本完全無法談的事情,真的會出現意想不到的轉機。

七、調解不是比誰講得大聲
收到離婚調解通知時,不必把它想成一場「誰贏誰輸」的辯論。
尤其當你面對的是曾經最熟悉、也最讓你受傷的人,能夠好好說話本來就不容易。
這時候,你可以善用法院的家事調解制度,主動請調解委員協助安排分開談、輪流談,或居中轉達雙方想法。
你不需要逼自己在對方面前保持完美冷靜,也不需要把所有委屈都壓回去。
把你的真正需求、底線與希望處理的事情告訴調解委員,讓專業的中立第三人協助轉譯與溝通,往往比兩個人直接對吵,更有機會找到可以走下去的方案。

八、結論:離婚調解不想看到配偶,可以請求分開進行
收到離婚調解通知後,若你因為恐懼、委屈、憤怒或長期衝突,無法和配偶直接對話,可以主動向家事調解委員表示,希望安排分開調解、個別會談或由委員居中傳達。
這不是逃避,也不是示弱。
有時候,先把彼此隔開,反而才能真正把話說清楚;先避免衝突,才有機會討論孩子、扶養費、財產與未來生活。
離婚調解的目的,不是要你們重新當一對好夫妻,而是希望在關係結束或改變的過程中,找到一個比較能降低傷害、也更符合現實的處理方式。

常見問題 FAQ
Q1:收到離婚調解通知,可以不去嗎?
不建議無故不出席。是否能請假、改期或採取其他方式處理,應視法院通知內容與個案情況而定。若你確實有無法到場的原因,應盡快向法院詢問並提出說明。
Q2:離婚調解時,可以要求不要和配偶待在同一個空間嗎?
可以提出這樣的需求。你可以向調解委員說明,自己因為情緒、衝突、恐懼或其他原因,無法與對方直接對話,希望安排分開談、輪流談或由委員協助轉達。不過具體如何安排,仍由法院及調解委員依案件情況決定。
Q3:分開調解是不是代表我比較沒有理?
不是。分開調解是一種降低衝突、提升溝通效率的方法,不代表任何一方理虧,也不等於你不願意協商。
Q4:調解委員會把我說的每一句話都告訴對方嗎?
通常調解委員會協助整理雙方想法與條件,再以適合的方式轉達。不過你若有明確不希望對方知道的內容,應先向調解委員說明,並確認哪些資訊可以轉述、哪些內容僅供委員理解案件背景。
Q5:離婚調解一定要談成嗎?
不一定。調解是否成立,要看雙方是否能就離婚、子女、扶養費、財產或其他爭點達成共識。若談不成,案件仍可能進入後續訴訟程序,由法院審理與判斷。
Q6:離婚調解時,應該準備哪些資料?
建議先整理自己最在意的爭點與希望的方案。若涉及子女、扶養費或財產,也可以準備孩子照顧情況、收支資料、財產清單、房屋或貸款資料、對話紀錄、匯款紀錄等,以利說明。

本文由和律法律事務所林殷佐律師撰寫。
林律師長期處理桃園地區離婚、親權、扶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等家事案件
並曾擔任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及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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